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日程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办理入住手续 | 8月20日之后 | 宿舍楼管理部门 | 录取通知书 1寸照片一张 | 参见第一项 |
报到 | 8月31日- 9月1日 9:30-17:00 | 艺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逸夫馆801) | 录取通知书 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 参见第一项 |
缴费 | 8月31日起 | 工商银行网点 或线上 | 参见第四项 | |
开学典礼 | 9月3日 9:00 | 艺术学院报告厅 (逸夫馆815) | ||
注册 | 9月3日 15:00-16:30 | 艺术学院报告厅 (逸夫馆815) | 录取通知书原件 1寸照片四张 | 参见第五项 |
户籍资料收集 | 9月3日 15:00-16:30 | 艺术学院报告厅(逸夫馆815) | 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1寸照片一张 | 参见第三项 |
英语免修申请 | 9月3日 15:00-16:30 | 艺术学院报告厅(逸夫馆815) |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参见第六项 |
体检 | 时间待定 | 校医院(鼓楼) | 校园卡刷卡缴费15元 | 参见第二项 |
英语选课(学硕) | 9月7日-14日 | 研究生学籍系统(网络选课) | 博士第二学期选课 |
另:艺术学院研究生系列入学教育的时间、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
一、报到
1、9月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艺术学院办公室报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本校硕士生考取博士生的须先办理离校手续,并将离校单、学生证交到教务员处方准予报到。
2、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由房地产管理处负责安排,凭入学通知书到所分配的宿舍楼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每人交照片1张。
二、体检、医疗保险
1、体检:体检前请清淡饮食、忌酒,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时请持“南京大学校园卡”刷卡缴纳体检费15元,并打印体检表,持表体检。
鼓楼校区体检地点:鼓楼校区医院;
时间:请等后续通知
2、医疗保险: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09]145号)及南京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南字发[2010]1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需每人每年交纳保险费150元。新入校的学生由院系登记参保信息,报校医保办,再由由学生通过学校网上支付平台支付参保费(如学制为三年,扣450元)。有关医疗保障待遇详见附件《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告知》。未参保的学生医疗费用全额自理。
所有已报名参保的学生需在9月25日前登录学校网上支付平台支付,网址:http://pay.nj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校统一认证密码。
报名完成后参保学生需提供电子证件照片以备制“南京市民卡”,曾在南京市已领卡的可不提供。9月25日前发给医保办。照片名为每人的“学号姓名”。照片为蓝底或白底,分辨率高的清晰免冠证件照。照片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交的参保学生,医保卡将由学生自行制卡,学校医保办不再办理。
三、户口迁移
需办理户口迁入的2018级研究生新生,请在本人户口迁移证右上角登记本人姓名、院系及学号,同时在迁移证反面注明以下内容:
身高: 血型: 联系电话: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 |
父(母)亲 | |||
其他亲属 |
并将①户口迁移证②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复印)③一张一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学号)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统一交至本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处。
各院系、各跨院系大类辅导员将以上材料收齐后,填写2018级户口迁入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院系公章,纸质表格及材料于9月14日前交至鼓楼校区或仙林校区户籍办公室,电子版2018级户口迁入人员名单汇总表发至邮箱monsoon@nju.edu.cn。
联系电话:83592226(鼓楼),89683017(仙林)。
按照公安机关有关户口政策规定,今年新生户籍报入工作将由当地派出所统一办理,我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新生户籍资料交到派出所。由于新生户口是大批量报入,办理手续有一定周期,请各院系辅导员务必通知新生在户口报入之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四、缴费:
按照新生缴费须知要求,已经银行批量扣款成功的研究生新生,统一在各院系领取电子收据并交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于同一纸张),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未扣款成功的新生,按照以下安排办理缴费手续:
8月31日起可以带工商银行储蓄卡或现金到学校附近的工商银行网点直接交纳学费和住宿费(需报学号),具体网点是:工行南京大学储蓄所(学校汉口路大门西侧)、工行汉口路支行(学府路金润发超市斜对面)。
除以上缴费方式之外,学生还可通过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机自助缴费,具体缴费方法详见财务处网站报账服务栏“学费、住宿费缴纳常见问题汇总”。
五、注册
9月3日至9月7日,各院系自定半天办理注册手续(研究生缴费后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办理:
1.转人事组织关系。
2.将入学录取通知书交人事秘书,存入本人档案。
3.交正面半身1寸照片4张。
4.填写研究生登记表一份、学籍表一份。
5.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grawww.nju.edu.cn/918/list.htm。在入学的第一学期结束前填好,其中一份学生自己保存,另一份由系教务员集中收齐保存,毕业时将其中一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6.领取研究生证、校徽,填写研究生名册。
六、其他事宜
1.培养方案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网址:https://grawww.nju.edu.cn/1021/list.htm。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查询网址:http://grawww.nju.edu.cn/1056/list.htm。
2.硕士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修硕士生英语:
(1)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在65分及以上者;
(2)参加南京大学硕士生入学单独考试,英语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
(3)外国语学院二外英语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
(4)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者;
(5)免试研究生,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者。
符合(4)或(5)类条件的硕士生请持证书原件,在各院系教务员处登记,并提交一份证书复印件。各院系教务员收齐证书复印件之后,于9月17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免修手续。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证书复印件请各院系教务员收齐后,于9月17日交专业学位办公室,办理免修。
3.硕士生英语分为综合、阅读、听力以及口语四类课程,硕士生只需任选以上四类课程中的一类即可。请于9月7日至9月14日登录“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index )选课。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上课,要求及安排另见通知。
4.博士生英语课程分为学术交流英语、听力、口语三类。学术交流英语为必修部分,另外听力和口语须任选一门。按教学计划,第一学期理科生上博士生英语课,第二学期文科生上博士生英语课。请2018级理科博士生于9月7日至9月14日登录“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index )选课。
5.入学考试外国语科目选择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须修相应外语课程;符合以下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免修:
(1)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生入学考试,硕士生日语、德语、法语、俄语成绩在65分及以上者;
(2)参加南京大学硕士生入学单独考试,硕士生日语、德语、法语、俄语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
(3)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者。
6.各院系公共课及课程安排见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专业学位课表由各院系负责通知。
7.各院系研究生入学教育的时间、地点由院系另行通知。
8.9月17日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开始上课。
9.请同学们经常上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浏览,及时了解国际交流、课程变动等信息。
(http://grawwww.nju.edu.cn)
(http://pyb.nju.edu.cn/index)
(http://219.219.114.101/g_client/framework/login_admin.aspx)
10.南京大学开学典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8月27日
附件: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告知
附件:
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告知
入学后按学制年限一次性参保,交纳医疗保险费(150元*N年)参加南京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期间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一)门诊
1、参保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在校医院挂号就诊,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自付 30%。
2、急性病急诊或因校医院条件限制,由校医院转诊到校外挂钩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一学年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1001元及以上部分),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每年9月集中报销一次,毕业生6月底报销)。未经校医院转诊或在其他非挂钩医院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意外伤害(外伤、骨折等)门诊医疗费(需提交相关就诊病历资料),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在校医院就诊自付30%,校外挂钩医院报销50%,非挂钩医院报销30%,最高报销限额2000元。
4、生育生产: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经过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产前检查按5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分娩住院者按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执行,凭《南京市民卡》直接结算。
5、患有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凭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主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证》。凭《南京市民卡》和《门诊大病证》可到定点一所医疗机构就诊,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85%。
(二)住院
1、参保学生需凭《南京市民卡》直接到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刷卡办理住院,否则住院费用自理。具体保障标准见下表:
大学生医保待遇一览表
类别 | 起付标准 | 费用段 | 基金支付比例 | |
门诊大病 |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免起付标准 | 医保范围内费用 | 85% | |
住院 | 三级医院 | 5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80% |
二级医院 | 4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90% | |
一级医院 | 3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 | 95% |
1、在一个学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生育
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由参保人员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本人选定的分娩医院结算。
特药
包括基金支付待遇和按规定获得的无偿供药待遇。
1、医保基金支付待遇(医保支付期):参保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按规定发生的特药费用按照医保结算价,基金支付比例为70%。
2、无偿供药待遇(无偿供药期):参保患者按规定获得的由慈善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无偿提供的特药,医保基金和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缴费第1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生育等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中断缴费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年重新计算。
大病保险
符合大学生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个学年内,个人自付金额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2、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医院住院,需提供当地最高等级医院书面转院证明,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实习证明等材料交校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送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3、参保学生发生转学、退学、因病办理休学的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当年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但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直到保障期结束。
附注:
1、每一学年保险期限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我校挂钩医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口腔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鼓楼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产医院、泰康仙林鼓楼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校医保办咨询电话 025-83594290 南京市医保中心电话:025-12333
附件: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