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新生党员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外省市新生党员,由原学校或原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填“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填“北京电影学院”。
3. 北京市属单位、在京高校的党员,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在北京市“党员E先锋”系统中进行转接,“目标支部”为所在院(系)的直属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
4.入党材料(志愿书等)务请放入本人学籍档案中一并寄送研究生院,接受研究生院关于档案的核查。
北京电影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