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海南省考试局及教育部审批,我校上报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全部被批准录取。我办已将2019年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邮寄或发放给各位考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材料
发放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各一份。
二、发放方式
1、海口市区外的考生,已于2019年6月18日根据各位考生报名时登记或修改后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EMS快件寄出。
2、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海口市区的考生,自行到我校研招办领取(领取名单见附件)
三、自行领取通知书
(一)须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包括被我校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海口市区的考生,以及声明自行领取者,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校研招办领取。
(二)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者,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含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方可领取。
(三)领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6月25日前,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因招办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或因公出不能时刻在办公室,各位考生可提前致电研招办(0898-65893907)确认预约。
四、户口迁移、档案寄送及组织关系转接等
(一)户口
1、户口,凭录取通知书自愿迁转。
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南师范大学
迁移户口者,须交以下证件:
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一寸照片二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户口迁移证(注明农业与非农业户口)
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
户口迁移材料由考生在开学报到时直接交送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科。
特别提醒:对于在户口所在地已交过社保和医保的往届生来说,户口迁移对社保和医保将有一定的影响,请自行斟酌。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根据本地政策购买相应的年度学生医疗保险。
(二)、档案
1、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中,除签订有三方定向培养协议者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将于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生成电子版,由考生自行下载彩印,同时凭借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信息办理调档手续。
2、人事档案可以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寄送,建议用邮政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并在封面注明***研究生档案。也可以在密封后,由考生报到时直接交送。
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科收,571158(0898-65809338)
3、党组织档案,一般为单独封装密封自行保管,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委。
请注意:
①档案由考生自行保管期间,请勿损毁原密封,否则不收。
②要咨询记录档案原保存单位寄出人事档案的方式、时间及单号,便于今后核对查询。
(三)、组织关系
组织档案,一般为单独封装,报到自带。
省外高校考入我校的新生,介绍信抬头: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厅委员会,省内高校由系统转接
具体单位: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委员会
(四)、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好,入学报到时交。其他人员原单位或街道开具。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的通知》
2、我校学费与奖助学金等费用需统一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开户行指定为工行海师支行,开学报到后请各位考生自行办理,具体办理与登记卡号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自行领取通知书人员名单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