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为使考生顺利完成档案调取和报到入学等工作,请考生认真核对自己“定向”、“非定向”信息,特别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此项信息发生变化的考生。
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于5月5日前,将定向就业合同(见附件)盖章、签字的扫描版发至yjsb_leader@163.com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合同原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合同第一条中括号内的(全日制、非全日制)信息,要根据自己实际拟录取信息画√。
联系电话:024-89166572 邵老师 华老师
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沈阳体育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附件【硕士研究生协议书0428z.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