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
入学前为中共党员的研究生持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办理组织关系。
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海关学院党委”;
其他新生党员则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入单位为“中共上海海关学院党委”。
介绍信上请注明:党费已在原单位缴纳至2019年8月。9月入学后正式从我校缴纳。根据党章规定,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团员组织关系需经县以上共青团组织介绍转至“上海海关学院团委/共青团上海海关学院委员会”。
(二)办理户口迁入
非上海户籍新生可于报到时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的手续。
新生户口迁移证与身份证复印件(A4纸规格)报到时交至学校后勤保卫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建议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复印留存)。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入地址请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上海海关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中相关规定办理。
上海海关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