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级新生党员:
请确保你的入党材料齐全,并于开学时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十友堂111)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介绍信须由县、市或师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
1、外省的党组织关系台头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广东省范围内,下列单位可直接和我校党委组织部相互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
a全省大专院校或者党委组织部门,如湛江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
b县、市委组织部,如徐闻县委组织部、佛山市委组织部;
c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如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d部分中央或者广东省直属管理单位的党委或者党委组织部。
3、广州市范围内,处级以上单位党委可直接和我校党委组织部相互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写“中共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
4、校外任何党总支和党支部均不可和我校党委组织部相互转移组织关系。
5、校内的党委(党总支)的组织关系可以互转(使用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入党材料要求
1、入党材料主要应该有:本人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接受党校培训情况材料,《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有团组织推优材料。
2、发展程序应当规范,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3、材料内容填写应当完整准确、符合要求。
请向现学校党委(党总支)查询入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材料遗漏请补齐方可存档,否则档案转来我校时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39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