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现同意1名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的申请,并递补拟录取该专业另1名合格考生(详见附表)。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3日),如有疑问请咨询研招办(电话:0791-86453091;0791-83863725)。
附表:http://yjs.nchu.edu.cn/zsgz/tzgg0__xwdt/tzgg4/zsgg/content_121626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现同意1名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的申请,并递补拟录取该专业另1名合格考生(详见附表)。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3日),如有疑问请咨询研招办(电话:0791-86453091;0791-8386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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