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月31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院反映。其余注意事项有:
1.公示期内,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学院向考生发放导师选择表格,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导师选择表》(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填写不同类型表格)。导师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经双向选择确定最终结果并提交学院汇总。
2.拟录取考生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2020年6月8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B9北座204-1,邮编:510006,收件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0-**********)。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只能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备注为“联合培养基地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需签订相关协议,未签订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0-**********
学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电话:020-**********
学校招办电话:020-**********
学校纪监办电话:020-**********
附件: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统考拟录取名单.pdf
见官网:http://www2.scut.edu.cn/law/2020/0531/c18171a37949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