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的预通知
一、 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待经过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我办拟于七月中下旬向各位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送期间,我办将在网上具体公布录取通知书的寄发、领取注意事项及EMS编号,以便考生查询。
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复审表》、往届生的“个人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复审表》、“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未到者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南邮本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调档。
我办定于7月8-10日开通“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的“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功能,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和联系电话需要更改的同学请及时登录系统完成信息更新并确认,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
二、 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工作
1、党员组织关系:江苏省外请经当地县(市)党组织部门直接将纸质介绍信开到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纸质介绍信由学生本人携带至所报考学院,待报到后老师统一收集上报),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组织关系转接信息(介绍信目的地名称请学生本人确认后选填到党支部,并将电子介绍信“唯一查询码”记录到纸质介绍信背面),省内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介绍到南京邮电大学组织部转接(介绍信目的地名称请学生本人确认后选填到党支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自带。
2、团员组织关系:请团员本人于入学报到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根据就读的学院填写转入相应的学院分团委组织。团员档案材料(含填写完整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团内表彰处分材料等,2017年之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团员发展编号)随学生档案材料一起寄送至学校,团员证需加盖学校团委公章和转出章。如部分学校不寄送学生档案的,请学生报到时携带以上团员材料前来报到。
3、户口迁移证。
按照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户口可迁可不迁。全日制研究生在校期间可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也可申请将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入学时集中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户口迁移证必须是以文字打印的形式,手写无效。②户口迁往地址统一为:“江苏省南京市南京邮电大学”;③户口迁移证中不允许漏项,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一定要准确无误;④迁移证中,出生地和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直辖市写到区一级)。到校后由班级统一收取。
特别提示: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调档、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考生遇到涉及银行转账的电话、短信、邮件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谨防诈骗。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