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新生入学
1、新生开学报到日期暂定2021年9月1日,报到地点为华北理工大学曹妃甸校区科技楼一层大厅。根据疫情情况,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口腔医学硕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到日期暂定2021年7月10日,报到地点为华北理工大学建设路校区12阶梯教室(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路与煤医道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门口进入,见下图)。(见官网)
2、新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专)科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及人事档案(限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提供),按我校规定报到日期报到,自规定报到之日起满两周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上述证件及要求携带材料未携带或携带不全的,不予办理或暂缓办理报到手续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之日前向研招办提供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理由,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信息与教育部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或学位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以及教育部不承认其学历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不能为其办理录取审核备案手续,遗留问题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4、应届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报到时自带党员组织关系、团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河北省内的不需要开介绍信,需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操作,去往单位填写“中共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河北省外的需要开介绍信,介绍信去往单位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抬头填写“华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报到时本人携带介绍信到研究生学院统一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操作,去往单位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团委”,若未在系统里,入学后统一办理。户口自愿办理。
6、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需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并以机要方式(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寄递我校或由本人携带开学报到时直接上交研招办,不接收其他方式寄递档案。
档案邮寄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华北理工大学科技楼5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冯老师、张老师
邮政编码: 063210
联系电话:**********、**********
7、报到前请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将复检报告交研招办审核,复检不合格或隐瞒病史不报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到后安排在唐山市新华道校区授课,届时视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是否安排线上授课。
二、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事项
1、2021年学费标准: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硕每生每年11000元。
2、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需自备生活用品。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3、因疫情原因,凡定向就业学生已签定的定向协议书纸质版不再要求单独寄送,录取时的定向单位以学生已提供的由单位盖章的电子版定向协议中的单位名称为准。学生须在开学报到时将单位盖章签字的定向协议书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交至研招办,学费金额按各专业学费标准填写,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的定向协议书内容仅允许修改学费付款方和实际学费金额(由单位支付可修改为由本人支付,学费金额按实际学费标准修改),定向协议内容如有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请按要求修改。
4、河北省内已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确定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暂缓缴纳。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有关部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者,免除学费、住宿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补缴。河北省外生源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三、缴纳学费时间、方式及说明
1、请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前缴纳学费。凡至新生注册前仍未足额缴纳学费者,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缴费方式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
四、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具体奖助政策及标准参看学校相关文件。
五、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发放
被我校录取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未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的,我校将于2021年6月22日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请注意查收。
华北理工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