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现将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说明如下:
一、修改个人通讯信息
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请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核对报考时填写的通讯信息,若有变更,请按照提示进行修改并提交(无修改的的考生不做其他操作),请考生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县)+详细地址格式填写,修改时间截至5月21日。
二、打印商调函
1.适用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
2.打印方式: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自行打印(系统首页下载打印插件,浏览器兼容模式下彩色打印即可)。
3.调档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最迟于7月20日前将学籍档案等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2)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请最迟于6月15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3)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请使用EMS等安全邮寄渠道,其他快递公司或者考生自行携带等情况,一概不予接收。
(4)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考生档案。
三、定向就业考生
我校不调取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但需签定《扬州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在我办网站公告,敬请关注。
四、关于户口转移
全日制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录取类型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新生以及非全日制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五、关于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1)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的: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录取学院党委全称进行转出(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
(2)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目的地(去向):扬州大学XXXXX学院。
(注:学校将在开学初,对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接转。)
2.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团组织关系线下和线上均需办理转接。
(1)线下纸质团籍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寄至录取学院团委;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2)线上组织关系由原学校团委或团员个人于“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录取学院团委下属具体支部。
3.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递党(团)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