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医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本职,积极工作。
(三)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八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网上确认后须将本科结业证书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寄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
(四)报考军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须填写《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军队在职军官(含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须具有3年以上军官岗位任职经历(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并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有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的单位研究审批,依托信息系统,逐级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五)报考教育部地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七)非本校分流淘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