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25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至少进修过6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提供加盖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的学术论文(同时提供学术期刊收录网站的论文检索证明),或者获得过厅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类奖项;
以上材料在网上确认前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说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的报考条件还应满足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或者具有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同学科背景的毕业生。
(六)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只接受有相同学科、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045101)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满足下述相关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上述第八条第(四)款第3点提出的两个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旅游管理、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
第十一条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6名,报考此类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