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浙江师范大学2021考研调剂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