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 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 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 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会计硕士[代码为 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或审计学。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代码为 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 2 个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满 2 年以上;(2)本科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或审计学或实际工作为会计、财务、 审计类岗位。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