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