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本科毕业院校确认,取得推免资格,在统考报名前按规定时间经过网上报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内容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