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己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确认前,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三)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确认前,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