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如下:
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上报名公告
1、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考的相关政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学校代码为11415,在北京地区的报考点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代码为1165。
2、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报考我校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在报名中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以及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确认提交报考信息后(含预报名),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它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6、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2日,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有效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到报考点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本人确认报名信息、照相。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予以确认,报名无效。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7、考生学历应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必须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无学位此项不填),所填编号为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切勿错填证书的流水号,以免影响学历审核。
8、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都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9、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165)”报考点,并于规定时间内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165)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需在10月28日前向我办提交两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和资格审查表,邮寄推荐信特快专递只接收邮政EMS。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请各位考生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凭借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1、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须按照我校各院系规定的时间,在9月28日以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复试录取等报考环节操作,不须要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的报名,不须要参加现场确认。
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165)报考点公告
1、报考我校的以下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1165)作为报考点,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2、除报考单独考试和北京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所有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北京市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否则不予现场确认。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考生务必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4、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且报考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