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首批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高校。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以走“太行山道路”享誉全国。具备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等四个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我校2016年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1100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农业硕士、兽医硕士、林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除外)、艺术硕士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办法按《河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执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