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人左右(学术学位1190人左右、专业学位81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该计划中包括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除《招生专业目录》中计划人数以外的新增计划,我校将全部用于招收调剂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党校毕业者除外),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专业简介》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文科专业毕业生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理科及含有数学科目的专业)。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学历人员,须在2015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2015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1年8月底前高职高专毕业参加工作)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3年8月底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要求考生现有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4、其他要求:
(1)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三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四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不接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且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须保留入学资格1—2年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经查实后,我校将不予录取。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