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考生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请考生报名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网上报名时,请详实、认真地填报各项,如在报名时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个人相关证件号码等项,如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年龄限制
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目前,我院仅为公、检、法机关定向培养考生。不符合年龄要求且不具备委培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开放准考证打印。超龄考生请慎重。
三、警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特别要求:
报考警务硕士要求:1. 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4. 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2016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5、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6、限报定向,具体要求按照公安部有关文件执行。非在职民警报考警务硕士的,不予开放准考证打印。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考生要求:1. 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为政法系统工作人员);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4. 本科毕业满3年(截至2016年9月1日),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5、限报定向。非政法系统工作人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不予开放准考证打印。
四、学历条件:
符合以下四项中任一项的我国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均可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复试时需要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等专业)分为两大类进行。文法类考生加试: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制史(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理工类考生加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同等学力考生仅限: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限公、检、法正式工作)的考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一)同等学力考生限报定向。
(二)除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公安学专业中犯罪学研究、公安法制研究和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以及刑法专业、诉讼法学专业、法医学专业、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警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我院仅限: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限公、检、法正式工作)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开放准考证打印。同等学力考生请慎重选择。
六、有关专业的限制问题
报考公安技术专业中法化学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为化学类或化工与制药类;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伤害鉴定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为生物科学或医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通讯工程、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数学等专业招生。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考以上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考生,请依照上述要求认真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不予开放准考证打印。
七、为了便于我们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联系电话。对于只填写手机号码的考生,请不要随便改变手机号码。
八、考生可在我院网站上浏览、下载招生简章。我院:www.npuc.edu.cn。我院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不出售参考教材,不举办考研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