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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5]2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下同)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武汉大学欢迎广大港澳台考生报考!港澳台考生可选择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发布),报考武汉大学。

  二、报考点选择及生源范围

  (一)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201)的生源范围

  1.报考武汉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湖北省外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考点,外省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请考生网报时务必在“个人信息-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院系联系);“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在军区。

  (二)报考武汉大学的外地考生(且不属上述范围)

  1.武汉市外本省考生:

  可选择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黄冈师范学院、黄石市教育考试院、恩施州教育考试院等7个报考点报考;

  2.湖北省外考生:根据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考其它招生单位考生

  可选择相应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6个报考点以及上述湖北省内7个报考点中选择。有关报考点选择详细事宜可登录研招网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网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以及网报信息漏填、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时间: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武汉大学的在校研究生须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2015年11月11日前传真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结束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5年11月4日—11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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