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江苏大学继续承担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镇江地区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网上报名。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 ,教育:http://yz.chsi.cn)。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考试均必须到所选择的报考点。
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20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2、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供本报考点留存备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供本报考点留存备案),于11月9-12日到报考点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大学报考点实际情况,本考点只接受镇江地区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镇江地区的其他考生(请务必携带户口簿或真实的工作单位证明)。本考点将从严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要求考生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社保证明、医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有造假、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凡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不按上述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