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招考中心按规定办理全国统考、联考报名手续。
二、现场确认
(1)丽水市集中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确认地址是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三楼(囿山路与大众路十字路口处),公交站点有培红幼儿园站点(公交有5、16、18、19路)。
(2)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相关通知请浏览丽水教育网招生考试板块http:///Category_84/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