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结合北京工业大学考点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报考前请考生仔细阅读《2017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以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查询),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校报考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一、以下考生可选择北京工业大学考点(1105)
1、报考(10005)北京工业大学、(84901)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户口在北京或者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均在北京的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及档案均在北京的证明材料。
(2)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所属高校学生证。
(3)报考北京工业大学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且符合上述(1)、(2)条件之一的考生(不含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
二、以下考生请不要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
1、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的考生;此类考生必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为报考点。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此类考生可选择1115 北京印刷学院、1117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考点。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考试方式的考生(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此类考生可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116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报考点。
4、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试答题纸需要超过A3图纸大小的考生或者考试时间为3小时的作图类考生。
三、其他说明
1、北京工业大学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须按北京市网报公告中 《2017年研究生网上支付注意事项》要求缴纳报名费。
2、考生网报前,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往届生应注意正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
3、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做好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我校将在政审及调档中进一步核查,凡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网报信息与考生人事档案信息无法核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涉及将来政审、转户口、调档案等问题,请考生如实填写学习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等信息。
5、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有关北京工业大学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请于11月初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通知。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