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研报名即将结束,各报考点开始陆续公布网上确认相关事宜,各位考生要及时查看自己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相关通知,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西安外国语大学(6125)23考研报名网上确认时间:10月28日—11月5日。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外国语大学(6125)网上确认指南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未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即将结束,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或相关通知。西安外国语大学(6125)网上确认相关要求如下:
一、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22年11月2日上午9:00--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办理。
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上传时间不得晚于11月5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考生应急信息采集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本次网上确认采集考生应急信息。请考生于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填报个人应急信息。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作为一项资料提交。
三、确认对象
考点选择为“西安外国语大学”(网报编号前4位为:6125),且已缴费成功的考生,未缴费或网报不成功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
四、确认流程
1.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端口(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陆,建议考生首选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登陆;使用PC端的考生,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确认):
网上确认登录:https://yz.chsi.com.cn/wsqr/stu/
2.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及密码进入网上确认界面;
3.阅读考点公告,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及有关材料;
4.等待考点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则网上确认结束,若审核不通过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审核提示进行材料补充,重新上传,继续等待考点审核。
五、确认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明材料
1.彩色电子证件照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2)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5)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6)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否则审核不通过。
4.本人“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
在“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内完成个人应急信息填报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保存后上传。
(二)考生类别材料
在我校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除上传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考生来源类别上传对应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须提供学生证原件中学生信息页(包含学号、姓名、学校名称、专业)和注册页照片(各学期的学籍注册章必须盖注完整)。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须提供学生证(若无可不上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照片。
图5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成绩证明照片示意图
3.户口在陕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无可提供文字说明替代)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户籍卡。
4.非陕西户口、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生
除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①考生本人与在陕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在陕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人事部门公章);
③至少近3个月的工资单(财务部门公章);
④至少近3个月的在陕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对应要求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特别注意:提交《入伍通知书》无效。《入伍批准书》一般存放在档案中,如无法提出原件,可复印后,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图8 入伍批准书示意图 图9 退出现役证示意图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对应要求外,还须提交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的报考登记表。
7.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除上述对应要求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8.在读研究生
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提醒:上传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图片(格式限制为jpg、jpeg与png)或扫描件,材料不全的考生请抓紧时间办理,否则不予确认。
考生上传材料时,选择自己所需提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
六、审核结果反馈
提交网上确认材料的考生,确认结果一般将于24小时后陆续通过学信网平台反馈。11月4日起,审核结果一般会在24小时内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
请考生关注学信网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按照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再进行审核;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七、注意事项
1.网上未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再进行补报名。
2.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尤其要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月、报考院校、报考专业、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重要信息(我校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对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经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只允许确认一条报名信息(确认一个报名号),如进行多次确认(重复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5.报考我校旅游管理(125400)及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考生学历(学籍)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或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网上确认。
八、其他事项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各类所需材料,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进行材料上传,未在我校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将不予确认。若出现网络故障或系统故障等问题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做好现场确认准备,我校报考点届时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isu.edu.cn/)及时发布有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上确认期间,我校报考点将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考点咨询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咨询时间:每日8:00-18:00。
现场咨询及现场审核地址(备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
九、诚信考试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本考点将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安排,对户籍和社保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校验,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我校报考点将对违法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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