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考研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并缴费、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MBA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其他考生到本人网报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下列考生请注意:选报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11月3日-4日可到下沙中国计量学院的临时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详见附件2: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点公告)。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现场照相)。
4.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取消其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个人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详细和正确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12年7月)前不更换,以免耽误考试、录取等;
二、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考试大纲》,自命题由我校负责命题。
6.初试地点(考场安排)
报考MBA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应试。
其他考生到本人现场确认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应试。
三、复试
1.复试前资格审查
复试前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等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来校复试前,须提前准备好以下待审查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在线打印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程序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进行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周期估计一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由毕业学校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后即可在此进行学历验证(未毕业前只能获得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应届毕业生,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修改周期估计一个月)。
2.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中上旬;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复试内容: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内容;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12招生目录;
(5).MBA工商管理、MPAcc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四、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拟录取,拟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批准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五、在读期间的奖助体系
1.新生奖学金
2.普通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
4.科研奖学金
5.专项奖学金
6.三助岗位津贴
7.助学贷款
8.困难补助
六、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七、招生目录
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八、自命题考试大纲
详见《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