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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已发布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0个专

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0个专业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0个专业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实施高校,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等。法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上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宽口径的培养模式造就了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每年有50%以上的学生进入国内外一流高校攻读更高学位;毕业生主要去向为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高端律师事务所等。

我院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申请,欢迎有意申请的同学报名,现将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申请专业

(一)法学硕士

法学各二级学科(方向),各专业应届本科生均可申请。

(二)法律硕士

1.法律(法学),限法学专业的应届本科生申请。

2.法律(非法学),限法学专业之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其中,申请法学硕士的,可同时填写两个方向(二级学科)志愿,即申请参加两个方向(二级学科)的综合考核资格遴选,并根据遴选最终确定的方向(二级学科)参加综合考核。各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以综合考核通知公布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2.本科学业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30%,预计能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3.熟练掌握英语,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60分;

(2)托福85分以上或雅思6.0分以上;

(3)英语专业四级良好或专业八级合格,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综合素质较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报名材料

1.中山大学法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待我院确定综合考核资格名单后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学生证扫描件,应包含学生证盖学校钢印页、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若学生证为电子卡,或学生证有部分学期未注册,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4.申请人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业务章)。

5.成绩排名证明原件扫描件(须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6.外语成绩证明原件扫描件(选择一项提交即可)。

7.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不超过三项)。

8.其他相关材料。包括本科在校期间能体现本人研究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研究报告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PDF文件。

请将上述2-8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纸质版材料待我院另行通知后再提交。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四、报名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是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免试生(含“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在预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2022年8月22日至9月4日间通过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报名系统链接:https://webiah.sysu.edu.cn/apply/57310。

我院将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结合申请人填写的志愿,根据我院2023推免生接收计划,择优差额确定各专业考核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与综合考核通知一并在我院主页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计划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及详细安排以综合考核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山大学法学院主页。

综合考核将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法学硕士按遴选确定的方向进行考核,法律硕士按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分别进行考核。同时填报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申请人须分别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考核。

六、联系方式

见官网

七、其他说明

此通知为预报名阶段通知,具体要求以中山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通知为准。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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