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凡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网报时选择中南民族大学考点(代码4219)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南民族大学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下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中南民族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三楼
三、现场确认时证件校验:
按照中南民族大学考点之前发布的网报公告,以下三类考生可以选择中南民族大学报考点:
①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②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户籍的往届毕业考生;
③长期在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毕业考生。
上述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或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现场确认):
1.与户口有关的材料——仅限于往届毕业考生
①武汉、孝感、咸宁等地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武汉、孝感、咸宁地区之外的湖北省内户籍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武汉、孝感、咸宁地区工作的)证明;
③长期在武汉、孝感、咸宁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湖北省外户籍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
特别提示:工作证明必须是网报时填写的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
①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电子照相;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在规定时间内补采身份证信息。补采身份证信息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下午2:10-5:00,地点:中南民族大学研招办(4号教学楼2楼204室),逾期不再补办。
②按照总参谋部要求,军人在执行非军中事务时应使用二代身份证,军人报名考试时应出示二代身份证。军人考生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
③其他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予进行信息确认。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3.学生证、毕业证或其他证明:
①学生证:针对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毕业证:针对往届毕业生。
③其他证明:针对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方可确认。未取得毕业证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确认。
④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名单》)应出具认证报告交本考点核验,并同时提交一份认证报告复印件供考点留存。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生单位通知。现场确认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情形一:学籍或学历审核未通过,但取得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且经本考点通过学信网核实确为本人的,准予确认。其中:
A. 属于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本考点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
B. 属于本科入学信息中身份证号错误且未更正导致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本科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学籍证明,本考点核实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C. 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学历(学籍)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
◆情形二:已在做学历认证报告但报告还未拿到的考生,须出具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并书面承诺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认证报告并交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核验,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本考点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是本人的可准予确认。
◆情形三:军校毕业生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若考生是报考军校的,由招生单位核验考生身份确定是否同意确认,若考生是报考地方高校的,按上述情形一、二办理。
◆情形四:2016年6月份毕业的自考生,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本考点核实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是本人的可准予确认。
◆情形五:2000年前毕业,学历信息未上网,学历审核未通过的。按上述情形一、二办理。
◆情形六:持国外学历,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1.2.3.进行资格审查,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流程:
1.填写《诚信应考承诺书》,请考生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并签名。
2. 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和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到咨询处办理资格审查,考生签署《预报名承诺书》。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诚信应考承诺书》上盖考点章。
3.缴费:考生凭已盖章的《诚信应考承诺书》到收费处缴费,同时上交《诚信应考承诺书》一份。考生缴费后务必向收费人员索取收据。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文件规定,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具体收费金额如下(考生请自备零钱):
4.照相、领表:凭缴费收据及身份证件照相。照相完毕领取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5.核对信息: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简表”上的信息,并确认、签名。
修改信息时必须使用红色签字笔(考生自备),修改的内容必须准确、清楚,易于辨认。
A.可以修改的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档案所在单位详细地址、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毕业年月、报考类别等。
B.不予修改的信息(九项):
①姓名②证件号码③第一志愿单位④考试方式⑤所属专项计划⑥院系所码⑦专业代码⑧研究方向代码⑨考试科目。
6.交表:将确认、修改后的“报名信息表”1份交给交表处,由本考点集中处理;1份考生本人留存。现场确认程序完成,离开确认现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应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33号令及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以下几种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将在给予停考1至3年处罚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请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五)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请考生根据现场确认日程安排调整好自己的时间,亲自按时到报考点去缴费、现场照相,确认信息。仅通过网上报名而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
3.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6.补报名:本考点不接受补报名。
7.有关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等信息,请于2016年12月20日左右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所有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统一安排在我校(我校只有一个校区)考试。本考点不在校外设置考场。
六、乘车线路:武汉市内乘坐538路、590路、583路、572路、586路、810路、811路、739路等公共汽车,到民族大道中南民族大学站即到。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7-67842123/67843396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中南民族大学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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