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已公布,有意报考济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以参考阅读。各高校2018考研招生信息密集发布,文都考研官网会在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发布全国各院校2018考研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等讯息,考生们敬请关注。
一、培养目标
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18年2-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是参考2017年实际录取人数暂定的,仅供参考。正式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规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招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可查看我校《济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http://yzadm.ujn.edu.cn/Page/Sszsml18/index)。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其他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为6年。
五、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同等学力人员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1)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原则上须相同或相近;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3)医学类专业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的学生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以确认报考资格,未经确认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后果自负;
(5)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课程。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条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招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试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须知
(1)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
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网上报名编号;
(4)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七、初试
1.准考证打印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如调剂考生)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八、复试录取
1.根据招生进程安排复试时间,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体检、外语听力、专业综合(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面试(含外语口语)。
2.综合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排序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4.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调档的目的是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问题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年;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计40000元/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12000元/人.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50%);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由各学院分别制定,在组织复试前公布于复试方案中。
3.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按照学校与奖学金设立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奖励基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按照300元/生的标准列入当年预算。
5.“三助”津贴: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补助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而定,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三)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医学与生命学院各医学类专业。
(四)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1.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
2.新生入学时,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