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研招函〔2016〕2号文件要求,关于报考点设置问题转发通知如下:
1、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22个报考点。各报考点的分类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制。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下表中内容、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2、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这五个报考点报名,其它报考点不予受理。
3、法律硕士联考:省内考生均须选黑龙江大学报考点报名。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
5、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首先需到省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这五个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以外的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7、“建筑、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时间超三小时):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8、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到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报考我省招生单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9、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含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的考生,须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8)受理的报考人员及要求如下:
1.哈尔滨市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考生;
2.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考生;
3.哈尔滨市报考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
除此,报考东北农业大学的法律专硕(含法学、非法学)考生,请按网报公告(二)中要求,选择黑龙江大学作为报考点。
关于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用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研招函〔2016〕2号)文件通知,对于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转发如下:
1、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