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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14接收校外推免生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扬州大学

  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符合我校关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非“985”高校及“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985”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75%;“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50%。

  二、接收学科、类别(领域)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奖、助学金待遇

  被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第一学年可按规定获得我校同类别较高等级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在学期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其他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四、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扬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jcms/jcms_files/jcms1/web24/site)上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10月1日前寄(或送)达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因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部门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提交所在学校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否则申请无效。

  2、两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格式不限)。

  3、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4、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①外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最好成绩证明复印件;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六、其他:

  1、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将于2013年10月8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我校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1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我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合格、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部门)。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请到本科就读学校推荐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http://yz.chsi.cn ),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15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扬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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