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现将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信息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
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电话:0371-65575590。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5998824。
2022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3月28日).docx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