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生,男,1959年11月生,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行政管理专业。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中国行政管理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政治学与行政学会理事,北京市高校管理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公务员制度研究会(筹)秘书长,北京市昌平区人事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华中师范大学MPA客座教授,兰州大学兼职教授。
获得奖项: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八项,横向项目十余项。曾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曾获中国政法大学宪梓教学二等奖和宪梓科研二等奖。
著作及论文:出版专著有《公共人事管理比较分析》(人民出版社)、《公共人事制度》(河南人民出版社)和《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译著有《比较公共行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公共组织理论》(华夏出版社)和《系统哲学引论――一种当代思想的新范式》(商务出版社),主编高等院校教材有《管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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