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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2016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章程

  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接

  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根据教育部及《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接收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欢迎获得本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接收推免生专业、名额和学制

  1、我校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生专业情况表》。

  2、在不超过报考专业导师招收硕士生名额规定的前提下,各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不受限制。

  3、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接收校内推免生的条件参照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执行。

  2、接收校外推免生的条件为: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毕业时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英语六级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免生报考(9月28日后)。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报考我校志愿。

  2、复试资格审核。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并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申请者发送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申请材料提交。本校推免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写志愿即可,无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供:

  (1)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全部成绩单1份;

  (2)《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及其它可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4、组织复试工作(10月19日前)。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各位考生。其中,校内推免生复试工作需在10月1日前完成。复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推免生申请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上报(10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6、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硕士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从2016级硕士生开始,第一志愿报考及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和MPA硕士生)入学报到后,由原来一年级直接享受校研究生一等奖学金5000元调整为享受新生奖学金6000元。

  2、硕士生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定向培养研究生外)。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 助研津贴:研究生导师向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MPA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

  五、其他

  1、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按照我校2016年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硕士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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