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山东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免生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为101名,推荐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学位点建设情况等分配推免生名额。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济南大学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按期完成前六学期(五年制为前八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应在本年级同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学生前30%以内。
5、CET-4成绩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优先推荐条件
1、在本科学习阶段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公开发表论文、作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济南大学),以及取得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首位,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为济南大学),经认定后按《济南大学推免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赛事的分类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大校字〔2014〕122号)及《济南大学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竞赛认定分类表》执行,多人完成的项目,每个人附加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标准×(N-M+1)/(1+2+3+…N)
(N:完成总人数;M:所在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