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6届优秀本科应届生,且已具有本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无任何考生作弊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 申请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的具体安排
1、请接到复试通知(不包括已经复试的同学)的考生于10月 9上午8:30-9:00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填写相关的信息
2、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
时间:2015年10月 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学院二会议室206 地点:学院404教室
3、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
时间:2015年10月 9日下午2:30开始。
面试地点:学院二会议室204-3
具体要求报到时见通知
4、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专业综合面试占40%(外语听力及口语)。每位推免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1、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2、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内容请各位考生按照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等。
3、复试(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本科毕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四.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邱泽奇
副组长:张邦辉 刘渝琳
成 员: 张鹏 李志 罗章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工作人员:符胜 刘红
办公电话:023-65102373(学硕) 023-65112275(专硕)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等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接收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http://yz.cqu.edu.cn/view.php?nid=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