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研究生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016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10月重复报名)。
二、接受报考考生要求
1.接受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管理类联考考生。
2.接受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接受本市户籍往届生和在本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生。
在吉安市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生证明材料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凭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及工作证原件或者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名资格;
(2)企业员工凭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凭证(三个月及以上)确定报名资格;
(3)个体从业人员凭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单位纳税凭证(三个月及以上)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确定报名资格。
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因情节严重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邮寄、档案材料费18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缴费差错,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8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吉安市电教大楼三楼,韶山西路3号(教育学院北大门)。
五、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编号。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需提供本人所在部队师级(含师级)以上政治部批准报考的证明材料。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
(2)户籍在吉安市的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在吉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6年8、9、10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由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现场无法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试时间及咨询电话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咨询电话:8239871;8239870(确认期间),考生12月23日下午4:00到考点看考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报考点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请报单独考试的考生与相关招生学校联系。
2.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报考点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们将热情周到地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