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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17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二、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6.我校相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本学院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三、申请办法

  1.学生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校内外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学院审核。各推免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推免生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等)由各学院确定,但对同一专业、领域拟接收的推免生(含本校及外校)必须采用同样的复试形式、同样的评分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排序录取。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推免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报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5.签署协议。被录取推免生应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推免资格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四、学校奖助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分十个月逐月发放;

  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1万元

  (2)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3)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

  (4)学业奖学金:省级学业奖8000元/人,覆盖面40%;校级学业奖4000元/人,覆盖面60%

  (5)“熊智明奖学奖教金”(研究生将近1500元/人)等;

  2.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奖(详见校发〔2015〕70号文件);

  3.为了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另有“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评选。

  五、联系方式: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330022

  咨询电话:0791-88120609

  传 真:0791-88120608

  联 系 人:赵老师、许老师

  附件:各学院推免接收办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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