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7年接收推免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17年接收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对象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申请,经四川师范大学同意参加面试的考生。
我校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第一学年一律享受高等级别的奖学金。师资计划推免生的奖学金按照入学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二、复试办法
1. 复试分为笔试A、综合面试B、特殊技能或专长加分C三种考核方式。笔试科目为化学综合,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面试的程序为:
①考生采取抽签排序面试的办法,按照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面试;
②采取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④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必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考生打分,最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分数计算。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发表、学术专著出版、专利授权等学术成果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加分。加分原则为(限第一作者的成果):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加3分;SCI、EI收录论文加10分;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加10分。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提供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4.推面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为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C为加分。
三、提交的材料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申请并得到四川师范大学的复试通知;
2.《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分;
3.在校学习成绩单1分,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获得的各种奖励、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
5.在我校研招办发出同意拟录取考生8小时后推面生必须选择同意或拒绝,超过8小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复试时间
1. 报到时间: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9:00—12:00,地点:化学楼附108
2.复试笔试:10月11日上午9:30—12:30,化学楼一楼会议室
3.综合面试:10月11日上午8:10,化学楼一楼会议室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办法
1、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等)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组组长对本专业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学院设投诉电话: 84761058,考生若有异议,应及时投诉或申诉。学院复试小组将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