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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2021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2021考研国家线公布后,各位考研考生需要及时了解院校发布考研复试公告并为后续考研复试做好准备工作。紧抓复试重点,突破复试阻碍,中公考研来帮你定制复试备考方案。为帮助考研考生及时了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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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1年宁夏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复试的安全性。综合考虑疫情防控要求,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减少人员聚集,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四)坚持复试的全面性。做到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后执行。

(五)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应按照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及复试人数分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考官为5人,由组长、导师、副教授(博士)以上人员组成。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小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形式及要求

(一)复试形式

1.采用远程网络的复试方式,复试的各环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为口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立即作答。

2.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在复试用设备上提前安装软件并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3.考生端采取“双机位”。“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位于考生正前方,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复试过程中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各类耳机,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手部动作。“第二机位”即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客户端,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中国移动云考场App,使用手机号码登录考生端,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5.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强适宜、不逆光,安静整洁。开考前要360度缓慢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无相关书籍物品和其他人员。考生按照复试小组要求回答问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保密相关要求,复试试题、复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答题情况等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相关情况发布至网络或泄露给其他人,违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者取消复试资格:

(1)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存在监控死角,或故意遮挡周围环境,影响观察,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2)视频监控范围内存在书籍资料和其他与复试要求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的;

(3)在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4)复试过程中与周围无关人员存在接递物品行为的;

(5)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6)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7)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复试要求

1.确保复试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为120%~150%。加强对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复试过程做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培养单位负责复试招生的具体操作,各学院审核材料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选拔复试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等,研究生院通过研招网审核各学院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审核通过后通知才能发送至考生,审核未通过将退回至各学院。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各学院对复试音视频资料保留一年以上。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通过各种平台为考生答疑解惑。

6.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学校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做好复试期间各考场的消毒、通风和复试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各考场内要保持空气流通,考场内复试人员间隔1米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日程安排

3月25日—3月28日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步进行。复试地点设在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理工楼3-4楼。

(一)3月25日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线上调试。

(二)3月26日进行一志愿考生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及线上调试。

(三)3月27日为调剂考生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四)3月28日为调剂考生综合复试。

(五)正式调剂信息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服务系统”中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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