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天津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天津商业大学作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1244),承担以下考生报名、网上确认和初试工作:
1.天津商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报考本校和报考外校,除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专业(方向)外)。
2.报考天津商业大学的19所高校(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体育学院)之外的其他在津高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天津商业大学的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成人应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按照规定,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将于10月25日后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天津商大研招”微信公众号、研招网网报公告发布天津商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44)网上确认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