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学历(学籍)须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选择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报考点。所有选择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2)天津财经大学和南开大学等19个院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所属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的,只能选择报考院校作为报考点);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选择天津市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只能选择天津财经大学(1236)。
(3)本考点只接收报考本校且满足在津考试要求的考生以及本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4)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5日至25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至27日。
(2)网上填报信息:凡拟选择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4. 网报信息确认:
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均须按本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1)时间: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
(2)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提示。
(3)考生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2023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
选择本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高招办、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是获取报名考试信息的重要途经,自报名成功至考试前,手机号码如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本报考点,避免错过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