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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1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学术型专业(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01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学术型专业(统计学院除外)及部分专业型硕士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外校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三年提前毕业学生),所在学校原则上需是“985工程”高校或“211工程”高校。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申请英语专业的,需获得英语专四或专八证书;申请小语种的需具有大学英语四级水平。

  5、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对有其他专长诸如文体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具有学术型外推资格的考生可申请学术型和专业型各专业,具有专业型外推资格的考生只能申请专业型各专业。

 二、申请材料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注意:请网上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排名、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打印相关登记表,如学校推免生工作开展较晚,可先让学院或辅导员出具一个初步的排名,备注一下,先寄送材料,参加审查和选拔)。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三学年完整正式成绩单 1 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复印件1份、或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证书复印件1分,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者请自2013年8月12日至9月20日下午17:00(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服务专栏的“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者必须确保网上申报各项信息的真实有效)。

  2、资审:网上申请成功考生将申请材料中所列的1-5项材料的复印件,挂角装订,寄送研招办,同时请备好申请材料中的第2、4、5项的原件,以备复试时查验,材料寄送截止时间9月21日中午11:30,以寄到为准。申请材料寄达和资格审查结果由研招办在网上和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打印《推免生选拔考试通知书》,并于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1)基础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内容: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为英语70分加数学30分,满分100分;英语类专业、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专业等为英语100分,小语种(外语学院)不考该科目);2)专业课笔试,各学院分别命题,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3)学院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拟录取: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对通过选拔考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5、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校验码,并凭推免生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不按时参加报名和现场确认者,推免无效。

  四、推免生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2、因国家调整研究生收费政策,推免生的奖助政策待定。

  3、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① 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② 受到相关处分的;

  ③ 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④ 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⑤ 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⑥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的(不含良);

  ⑦ 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五、联系方式

  有关推免生相关信息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yjsb。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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