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前,请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再次核对、确认,牢记本人网报编号(我市网报编号前四位为“1412”),携带齐全各种证件,以便顺利完成确认工作。 1、现场确认时间: 11月7日至8日上午长治学院应、往届毕业生;11月8日下午至9日长治医学院应、往届毕业生;11月10日至14日为其他社会考生,逾期不再补办确认。 2、确认地点: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紫金西路9号,长治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b.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每科30元),考生确认报名并缴费后,不再退还。 c.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d.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特别提示:未进行网报的考生可以进行补报名,但是只能选择运城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报考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以向应该选择的报考点咨询修改。 根据省招考中心会议精神,因教育部对学历信息已进行注册,所以往届毕业生如毕业证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现所持身份证信息不符的,不予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长治市紫金西街9号(长治大酒店往西200米路北)长治市教育局 邮编:046000 电话:0355-2033345 (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期间咨询电话15635590599) 传真:0355-2033345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