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荣,女,1963年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海洋大学(资源与环境法)工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青岛市第12、13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第13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委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理事会理事、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国际环境保护法,国际经济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构建”;国家海洋局项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研究”;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教育厅项目“地方立法权研究”;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项目“青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青岛市政府法制办项目“青岛市政府行政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等。
获得奖项:在山东省及青岛市获得优秀社科成果奖3项,其中青岛市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
著作及论文:博士论文《论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协调》.《政体学说史》、《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等专著、译著3部;主编《海事法通论》、《民商法概论》、《国际商法学》和《国际环境法》教材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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