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国兴,男,1967年7月生,河南兰考人,中共党员。1990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在河南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到中国石油大学工作至今。1999年晋升讲师,2005年晋升副教授,曾任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现任法学系主任。
曾先后主讲《民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实务》、《商法学》等课程,教学效果良好。并先后获得院教学比赛二等奖、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三等奖、校多媒体教学公开赛三等奖,以及教学优秀奖、优秀教师的荣誉称号。
科研方面曾参编《银行法与律师银行业务》、《票据法与律师银行业务》、《法律基础》等著作、教材6部;公开发表《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及其各国立法演变》、《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试论共同危险行为》等论文20余篇;参加和承担的科研项目10余项。
先后担任东营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四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腐倡廉咨询专家、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获得奖项:著作及论文:
承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