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霞,女,1972年出生,山东潍坊人。1996年湖南财经学院(现为湖南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9年在烟台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工作。1999年调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从事法学教学,先后讲授经济法、婚姻法、担保法、仲裁法等课程,2001年被聘为讲师,同年考入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与2004年9月毕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12月聘为副教授。现已在国家核心及一般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十多篇。
获得奖项:著作及论文:
承担项目:
李凤霞,女,1972年出生,山东潍坊人。1996年湖南财经学院(现为湖南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9年在烟台轻工业进出口公司工作。1999年调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从事法学教学,先后讲授经济法、婚姻法、担保法、仲裁法等课程,2001年被聘为讲师,同年考入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与2004年9月毕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12月聘为副教授。现已在国家核心及一般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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