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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综合名校分析: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 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

  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 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请详见第四条)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四年),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部(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单考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就近选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到确定的报名点办理后续手续。逾期将无法补报。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

  3.本校推免留校考生和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 2014年 起,教育部将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 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三、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下各专业除“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外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2. 经贸管理学院(代码001)、药学院(代码004)、外国语学院(代码007)、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代码009)和心理学院(代码010)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

  3.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4.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考生”所指),且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医学教育背景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原本科专业为康复治疗学(统招四年制)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5.护理学院(代码006)和信息技术学院(代码008)下各专业及基础医学院(代码002)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0602)下12、13、14方向只招收在职考生。

  五、关于我校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将从2014年起,只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优秀学生采取硕博连读方式培养。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2014级之前的研究生仍然执行原先的收费标准。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相应手续后,不需要再向我校寄送任何材料。

  2.准考证打印和初试日期: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3年相关文件。2014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4.我校研究生院为http://gra.njutcm.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魏老师

基础医学院

章老师

858119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马老师

85811084

57031670

第二临床医学院

李老师

85811380

药学院

高老师

85811522

经贸管理学院

房老师

85811761

护理学院

王老师

85811649

信息技术学院

邱老师

85811574

外国语学院

元老师

85811906

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孔老师

85811671

心理学院

范老师

85811550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陈老师

8581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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